各学院(系):
为落实我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,进一步提升我校班导师队伍建设质量,激发广大班导师工作热情,结合工作实际,学校经研究,决定评选、表彰2020-2021学年“优秀班导师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
(一)评选范围:从事班导师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在职班导师。
(二)表彰名额:详见附件1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,模范履行岗位职责。
(二)高尚师德,能以人格魅力、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。
(三)关注学生学习情况,积极帮助学生制定学习计划、选课方案,并结合学生的个人志趣和专业发展要求,帮助学生明确成长发展方向,合理确定奋斗目标和职业发展规划;
(四)协助学院做好学生分类教育管理工作,高度关注学习困难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,做好各类困难学生的预警和帮扶工作;
(五)注重学生思想政治工作,定期深入班级、深入宿舍,关注学生的思想状况、心理健康、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;
(六)在师生中获得良好评价,所带班级、学生荣获各级、各类荣誉称号、奖励,在培养学生全面发展方面成绩突出,成效显著。
三、评选时间及程序
(一)各院系党委(党总支)负责组织本单位的评优推荐工作,组织被推荐人填写《大连医科大学优秀班导师登记表》(附件2),2021年10月3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二份上报送校党委学工部(F103室),电子版需报送推荐人蓝底免冠2寸照和200字以内个人简介到dmu_zm@163.com。
(二)学校成立优秀班导师评选小组,负责组织优秀班导师的评选、审核工作。
(三)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进行公示,公示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。
(四)评出的“优秀班导师”将在2021年学生工作表彰会议上予以表彰。
四、评选要求
(一)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严格把关,切实做好评选工作,突出先进性、代表性和典型性。
(二)评选工作要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。
五、其它说明
其它校级及以上涉及班导师工作的评优评奖,一般应从“优秀班导师”荣誉称号获得者中产生,请各院系在本次优秀班导师评选过程中加以关联性、统筹性考虑。
大连医科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
2021年10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