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《兵役法》规定:“高等院校的学生在就学期间,必须接受基本军事训练。”国家教育部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2019年新修订颁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》中规定:“军事训练要作为高等学校学生的一门必修课,列入学校的教学计划,训练成绩记入学生档案。”为加强军训管理,培养良好作风,确保军训工作的顺利进行,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“三大条令”,和学校的有关规定,结合军训实际,制定本管理规定,作为我校军训管理的基本依据。凡没有做出规定的,按照《大纲》和学校规定执行。
一、军训日常管理规定
(一)一日生活制度:
1、起床。听到起床号(哨)后,应立即起床(值班员应提前10分钟起床),按规定着装,迅速做好出操准备。
2、早操。听到出操号(哨)后,全体参训人员应迅速以排为单位在指定位置集合,按照规定内容和要求出操。
3、整理内务和洗漱。早操后,开始整理内务,清扫室内外卫生和洗漱。
4、操课。听到操课号(哨)后,应迅速集合,操课时要认真听讲,精心操作,遵守训练场纪律,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;操课往返途中,要队列整齐,歌声嘹亮。
5、午休(午睡)。午睡时间除值勤人员外,均应卧床休息,保持肃静,不得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,不准私自外出;午睡起床后,应迅速整理内务,做好课前准备。
6、就寝。听到熄灯号(哨)后,应立即熄灯就寝,熄灯后,室内不准讲话、外放音响、自设小灯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。
(二)军容风纪规定
1、军训期间必须统一着装。服装整洁,军容严整。
2、男学生应按部队条令剪短发;女学生不准戴首饰、化妆。长发须束发。
3、要举止端正、姿态良好、精神振奋。不准袖手、背手和手插衣袋。行走时不准吸烟、吃东西或搭肩挽臂。
4、参加集会、晚会必须按规定时间和顺序入场,按照指定位置就座,遵守会场秩序,不迟到早退,散会时,依次退场。
5、对不符合军容风纪的学生要当场纠正,违纪学生要立即改正,不得无理取闹。对严重违反军容风纪及不服从管理者要进行批评教育,屡教不改者要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6、严格遵守训练场纪律。在训练场上,口令就是命令,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,不准顶撞上级。
7、军训期间,不准家长、朋友、亲戚到训练场或宿舍探望。
8、军训期间的各种集体活动和集会必须经军训团首长批准,参训学生不得私自组织各种集体活动和集会。
10、进见或遇见首长或上级时,要敬礼;在室内,首长来到时要自行起立,有礼貌地回答首长问话。对待排以上领导,要用 “到”、“是”、“报告”等军用术语。
(三)请、销假制度
军训期间,实行准军事化管理,学生原则上不得请假。学生因公需要外出或因故不能参加训练,必须逐级请假,严禁私自外出或无故旷课,归队后要及时销假。全休病号可在室内休息,半休病号应到训练场列席军事训练,并报军训团备案。
1、军训期间确因身体等原因不能参加军训的,必须持县、区级以上医院病例、诊断书等相关证明,填写军事训练缓修(免修)申请表,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交武装部审核备案并报教务处,准予缓修或免修。
2、因事需要请假者,须到教导员处领取请假条,并按规定逐级审查批准,批准后请假条由教导员交武装部存档。请假三天以内由教导员审查批准;请假三天及三天以上由教导员和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查,武装部批准。续假需持此表按相应权限重新审批。
3、对于伤、病人员,应根据伤病情况或县、区级以上医院诊断书,按照第2条规定程序实施。
4、请假人员期满后应及时销假,因特殊原因经批准后方可续假,未经批准或逾假不归者,将按规定予以追究。
(四)内务卫生制度
1、规范要求:
(1)铺面干净平整,被褥叠放整齐,按规定摆放,床铺不允许堆放其他物品。
(2)床下鞋子摆放:有鞋架的放置在鞋架上,脚尖朝内;没鞋架的,上铺放置在靠爬梯侧,下铺放置在另一侧,鞋尖朝里,摆放整齐,每人放置不超过2双鞋。
(3)牙缸,皂盒放于脸盆内,毛巾两折放于脸盆沿,脸盆应整齐置于指定位置。
(4)桌面干净整洁,摆放整齐,凳子并齐放于桌下,暖瓶放于指定位置。
(5)室内墙壁不准张贴字画,室内不准晾衣服。
(6)蚊帐挂放由军训团规定统一。
(7)公共区域、阳台的摆放按照各学院规定统一。
2、检查评比
(1)教官每周周一到周五每天检查不少于一次,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评分公布,同时不定期抽查,及时指出存在问题,进行纠正。
(2)每周对检查情况进行总评,评选最佳寝室、最佳个人,每人次军训成绩加1分;最差寝室,最差个人每人次军训成绩减1分,并公布通报。
(3)对内务较差寝室(个人)由教官(寝室长)进行帮教、辅导,对于数次帮教无效,态度不端者进行一定处罚及处分。
3、卫生清洁
室内卫生应做到人员离开后室内即处于待检状态。
(1)每天各寝室值日员必须认真清扫、拖地,保持室内全天整洁,物品摆放按规定有序整齐。
(2)每日早晨,彻底清洁室内卫生,包括门窗及床下卫生等死角。
(3)严禁乱扔纸屑、果皮等杂物,严禁向窗外、阳台泼水,丢弃杂物,破坏卫生清洁。
二、安全管理规定
(一)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,严格安全责任制。军训负责干部、辅导员要高度重视军训期间的安全工作,每个训练科目都要做到开始有要求,中间有检查,结束有讲评,防止各类事故发生。
(二)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提高学生安全意识。定期开展安全检查评比,表扬先进单位和个人,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。
(三)严格执行各项条令、条例和规章制度,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组织实施训练和集体活动。
(四)加强对武器、弹药等军事装备的使用管理。在组织实施实弹射击时,要严格遵守射击场规定,严禁枪口对人;射击前、后必须验枪;射击完毕,及时收缴剩余弹药,检查、清点器材装备,任何人都不得私存弹药。
(五)遵守学校用电规定,禁止私拉私接电线和随意使用电器,防止触电伤人事故。
(六)训练要循序渐进,注重科学性,使学生尽快渡过适应期,尽量防止训练事故的发生。
(七)严禁私自去游泳场游泳,防止溺水事故。
(八)乘车出行时,干部要同学生一同乘车,学生要列队按顺序登车,不准争抢座位,上车前要以连为单位整队,清点人数,上车后须再次清点人数,并逐级上报。严禁在车厢内嬉戏打闹,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探出窗外,严禁向车外投掷物品,严禁私自下车。
(九)军训期间未经批准,不得私自外出。
(十)加强医疗保健和疾病防治工作,搞好室内、外卫生,病员要及时请医生诊治。医务人员和军训卫生员要做好防暑防寒、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的检查管理工作。在军训期间,禁止喝生水,严禁购买和食用小商小贩所售的食品(如冷饮、瓜果、肉制品、罐头等),防止传染性疾病的发生、流行。
(十一)要爱护公共物品和设施,军训公共物品和设施要有专人保管(负责);对个人的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,防止发生丢失现象。
(十二)发生事故要立即处置并及时上报。对事故要查明原因,追究责任。
三、军训考评及奖惩办法
(一)考评办法
根据国家2019年《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》的要求,进一步明确考评标准和办法。
1、学生军事技能(军训)是一门课程,成绩记入学生档案。
2、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军事技能训练者可按规定申请免训,免训需按要求提供证明,并按要求填写免训申请表,提交武装部审核,军事技能成绩计合格。
3、因特殊原因申请缓修者,需按要求填写缓修申请表,提交武装部审核,并在次年补训;军训成绩不合格者,给予一次重训机会,成绩仍不及格,军事技能成绩计不合格。
4、学生在集中军训期间,凡有下列违纪情况,即:一般违纪超过两次;超假2小时;与教官、教师及军训工作人员顶撞或严重违纪者,在成绩考评时降一个等次。请假天数累计超过训练天数三分之一以上者军训成绩计不及格。
(二)训练成绩考核标准
军训成绩总分为100分,包括训练成绩、考勤、内务卫生等方面评分标准如下。
1、单个军人队列考核标准
满分25分,优秀不超过30%;具体标准如下:
立正、稍息、敬礼3分;停止间转法2分;齐步走7分; 正步走8分;跑步走5分。
2、军体拳考核标准:
满分15分,考核采取分解动作,优秀不超过30%。
一等(13-15分):能独立完整完成全套动作,动作准确到位,没有明显错误。
二等(10-12分):能独立完整完成全套动作,动作基本准确,有1-2处错误。
三等(7-9分):能独立完整完成全套动作,动作基本准确,有3-4处错误。
四等(1-6分):能独立完整完成全套动作,动作基本准确,有5处以上错误。
3、战伤救护考核标准
满分10分,考核采取分解动作,优秀不超过30%。一等(9-10分),二等(7-8分),三等(5-6分),四等(1-4分),计分方法同军体拳。
4、内务卫生评分办法
内务卫生满分20分,基础分12分,标兵寝室每次每人加3分,较差寝室每次每人减3分,军训中至少组织2次检查。
5、出勤评分标准
出勤满分20分。军训期间每天点名两次,点名迟到一次扣1分,无故一次未到扣2分。病假学生全休每半天扣1分,列席军训每1天扣1分。
6、参加汇报表演10分。
7、关于违纪的规定
军训期间凡有下列违纪情况之一的,技能训练总分减10分。
一般违纪超过2次;训练中不服从教官指挥;一般打架斗殴行为;超假2小时以上。
8、关于奖励的规定
团会操、歌咏比赛等活动第1名的连每人加3分;团会操、歌咏比赛等活动第2、3名、营会操第1名的连每人加1分。
对训练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,并在军事技能训练成绩总分加5分。
军事训练总分≥60分为合格,加分超过100分,按100分计。
(三)奖惩规定
1、奖励
开展评比先进个人活动,对获奖的先进单位和个人,全校通报进行表彰,颁发荣誉证书、奖状;先进个人填写奖励卡片记入档案,并作为第一学年度评优及评定奖学金的依据之一,具体操作按照《大连医科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》相关规定执行。
2、惩戒
军训是一项学校教育教学活动,军训期间教官即是教师,军训中对违反军训纪律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根据情节轻重按照《大连医科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》给予相应的处理。
(1)军训中不听从指挥、不服从管理,顶撞教官、违抗命令者;
(2)军训态度不端正,训练热情不高,训练不认真,消极对待军训者;
(3)迟到、早退视为旷课,未经批准,无故旷课者;
(4)其它按照《大连医科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》执行。
(四)军训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
1、参评对象及评委
参评对象为全体施训教官和参训学生,先进集体评选的评委由军训团首长和各学院指派一名评委(领导、辅导员或教官)组成。
2、先进集体评选标准
(1)纪律作风先进单位评比标准
①对军训态度端正、认识明确,出勤率达到95%以上,列席人数不超过5%;
②服装统一,军容整齐,整体形象好;
③团队成员训练认真刻苦,尊重教官、服从管理。遵守纪律,听从指挥、作风过硬;
④训练标准高、动作达标率90%以上。
⑤团队无不文明现象发生。
(2)广播体操比赛先进营评比标准
①队列整齐度:队列进出场有序,动作整齐;
②穿着整齐度:着装统一,整齐;
③精神饱满度:精神饱满,富有朝气,遵守赛场纪律;
④动作规范度:个人动作规范准确,整体动作整齐,无明显错误。
(3)团会操比赛(团训练先进连)评比标准
①学生精神饱满、富有朝气,遵守赛场纪律,进出有序,着装整齐;
②指挥员报告词准确,动作标准,口令响亮;
③队伍动作标准、整齐划一,呼号声音整齐洪亮。
(4)内务卫生先进连评比标准
评比当天,军训团从各连选取4个寝室进行检查,其中各连上报的连最佳寝室男女生寝室各1个,另外随机抽男女生寝室各1个,按照军训团内务卫生标准进行评比,评选出优秀的寝室所在连为内务卫生先进连。
(5)团歌咏比赛评比标准
①精神饱满、富有朝气,遵守赛场纪律,进出有序,着装整齐,台风良好;
②内容思想性强、健康向上、符合活动主题;
③节奏整齐统一,音准节奏掌握良好,声音整齐洪亮,吐字清晰,有感染力;
④形式丰富新颖,音乐表现完整,具有一定的艺术技巧。
(6)通讯报道先进单位评比标准
各学院每天推送不超过3篇稿件,优质稿件将在军训团网站上发布,最终根据被军训团采纳的新闻稿件数量多少进行评选。
注:先进集体评选具体分值以现场评分表为准。
3、先进个人评选标准
(1)优秀教官评选标准
①工作态度认真,积极主动,能很好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,协调好上下级关系,顺利完成教官训练和军训任务;
②思想正派,作风端正,有较强的责任意识;
③施训认真负责,对所属学生要求严格,所训连队各项成绩良好;
④文明施训,不体罚、辱骂学生,关心学生生活;
⑤军训期间安全无事故。
(2)优秀教官标兵评选标准
在优秀教官的基础上,做到以下几点;
①教官训练期间成绩优异;
②善于管理,所属连队精神饱满,训练效果明显;
③主动与上级沟通,出谋划策,对军训工作做出突出贡献;
④所属连队在团各项比赛及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。
(3)训练先进个人评选标准
①军训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军训热情高;
②严格要求自己,自觉执行各项军训条令、条例和规章制度;
③认真参加军事训练和集体活动,不迟到不早退,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出勤率100%;
④服从命令,听从指挥,文明礼貌,尊重各级首长、教官、教师和管理人员;
⑤有集体主义精神,关心别人,团结互助;
⑥勤奋学习,刻苦训练,军事训练成绩优秀。
4、评比方法
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将根据军训各阶段训练、管理的成绩进行综合评定。由武装部办公室汇总报学校军训领导小组审批。
5、评比数量
(1)军训先进集体:根据当年军训团的营、连编制数量具体确定,通常先进营名额为全团1个,先进连名额为每营1个,先进单位以学院为单位名额不超过总数的30%;
(2)军训先进个人:军训先进个人评选以排为单位,每排不超过2名;
(3)优秀军训教官:按照当年教官数量决定,优秀军训教官数量不设上限,优秀军训教官标兵不超过30%。
注:本规定自2020年新生军训开始执行,武装部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