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有明确的学习目的。全班学生具有为振兴中华而努力学习的学习目的;
2.有端正的学习态度。全班学生学习勤奋刻苦,认真而严谨地对待每一个教学环节,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活动;
3.有严明的学习纪律。全班学生自觉遵守有关规定,班级无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;
4.有显著的学习效果。全班学生在建设优良学风班的过程中,学习效果显著,成绩突出,考试课优良率(75分以上)不低于80%,不及格率低,不高于5%;大学英语全国统考通过率不低于80%;
5.有团结进取的学习风气。全班同学能互帮互学,团结协作,班干部以身作则,秉公办事和积极发挥其骨干作用;
6.有丰富的学习载体。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小组、科研小组、学术讲座以及第二课堂等活动。学生积极性高,参加人数多(90%以上),效果显著;
7.无考试违纪、作弊现象、剽窃、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和有学生受到纪律处分的班级;
8.要求班级的上课出勤率学期平均达到100%(不含请假人数,下同);早操、晚自习出勤率学期平均达到100%。
9.以上评分标准未尽事宜由学生处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