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系):
在做好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基础上,为让更多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能获得国家和学校的资助,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,学校经研究决定,将省教育厅下拨的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6万元设为学校特殊助学金,现就开展2020年特殊助学金评选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1.2020-2021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
2.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;
二、评选人数及金额
1.学校学生奖助中心根据2020年我校各院系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,对特殊助学金评选人数进行分配。具体分配名额见《特殊助学金名额分配表》(附件1)。
2.特殊助学金金额:每人1000元/学年。
三、评选条件
1.符合《大连医科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暂行办法》文件规定。
2.不可与本年度评选的国家奖助学金兼得。
四、评选程序
1.各院系资助工作评审小组按照文件规定开展评选,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《特殊助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2),学院资助工作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材料,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审。评审结果在院系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天,公示无异议后,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奖助中心。
2.学生奖助中心对各院系材料进行复核,提出本学年获得特殊助学金学生建议名单,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3.公示无异议后,特殊助学金和本年度国家奖助学金一起一次性发放。
五、材料报送要求
1.《特殊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》电子版发送到2657095702@qq.ocm,《特殊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》《特殊助学金申请表》纸质版院系盖章后报送F103办公室钟鸣老师。
2.报送截止时间:11月9日
学生处
2020年11月1日